這是做生意? 還是詐欺? |
詠騰數位科技顧問有限公司 |
為了使事件清晰,所以長篇陳述 |
紫瑩警惕自己 |
務必100%符合事實,萬一陳述有偏差→就會成為敗訴的被告 |
一、詠騰老闆游岳隆總經理 A.游總約我假日到他的公司 1.辦公室比起○智→氣派多上幾倍。 2.假日沒人上班→身邊卻跟隨著一位年輕人【班○○-Ben】。 3.我看到辦公室兩個主管桌,四張電腦桌,一張會議桌及其他設備。 B.游又以老闆之姿帶我看另外幾個房間當中一房的設備 1.並稱設備投資不小,改天再帶我多參觀一些。 2.我問他同時兼不同行業嗎?他沒否認,只是很客氣地笑一笑。 a.我就這樣以為是他的另一個事業。 b.以後我才知道那是別人的公司,游share人家一房當辦公室。 C.游又給我另一名片 1.表達他另一身分:【KDCA】高雄市數位內容協會首屆理事長。 2.這好像是互相介紹工作的合作團體。 D.游讓Ben跟我談網站關鍵問題 1.我讚美游很有福氣,員工願意假日跟他出來接case。 2.游總要我當天就跟他簽好合約→將工程分為前後段 隔天付清前段工程1/2工程款款65,000元。 3.以後我才知道:班傑浩Ben是承包case的個人戶。 a.游還硬說Ben是他的員工,要拿Ben勞保資料給我看→我不看。 b.我叫他拿Ben過去所得稅扣繳憑單給我看→游拿不出來。 二、游將我的網站轉包給Ben A.而Ben卻找來另一游總也不認識的年輕人許宏國James負責程式設計。 1.我想James沒能力做我的程式→也正好有新case來了 就說將我的網站程式轉給他台北一位朋友來設計。 2.我反對無效→不再反對。 B.沒想到Ben就私底下向我要錢,叫我先拿出四萬or五萬元給James。 1.我以e-mail責問James 你趕別人工作,將我的工作拋給別人,你不還錢,卻要我另外付錢。 2.James回我e-mail:我將工作轉給別人,我還是要負責任。 3.我再反問:假如你台北朋友再轉給別人,我也需再多付一人的錢嗎? C.我認為Ben錯得太離譜,將此事反應給游總 1.只有游總可以跟我拿工程款→而且要開發票。 2.游總把我&Ben叫在一起,要我原諒Ben。 D.Ben就將我網站打亂 1.我向游總抱怨→Ben就冤枉我上錯網站→上到臨時網站。 2.我要游總跟我回家看證據→我早就刪掉那臨時網站 游總不肯看證據,就說相信我。 E.我要求游總立即更改密碼,替我保管好網站→以防再被破壞。 三、游總再把我的網站甩給另外一家公司 A.我要求快點設計程式→該公司設計師才告訴我他們公司沒程式設計師。 B.從此以後我不知所措。 C.隔了很久,我才試著從台灣各地尋找數位科技公司→未果 1.如游總自己跟我說:全國數位科技公司就是那些,大家都認識。 好像告訴我:他是數位內容協會理事長,他沒開口,誰願意得罪他。 2.判斷我的網站程式不容易設計 ●我現在親自建置網站,補習班工程師告訴我:所需程式都不困難。 3.個人邏輯不同,不易接續,甚至認為網站可能已被破壞,不好承接。 四、西元2012年06月13日我去報案 A.我發現網站兩度被關掉 B.我以電話要求介紹我使用遠傳虛擬空間的瀚亞公司業務吳鼎三先生 網站得以恢復正常。 C.我要求警方從吳鼎三追查→吳先生應該知道是誰搞破壞。 以後Ben主動反問我:警方如何有辦法追查元凶? 五、游總好似不擔心警方究責,我只好另想辦法 A.我曾在游總的網路看到: 媒體吹捧詠騰被鴻海選為育成中心廠商→只選三家,詠騰是其中一家。 B.西元2012年06月26日我寄存證信給鴻海郭台銘董事長 標題【假如郭台銘董事長都被騙,何況一個平凡老女人】→紫瑩據實 詳述自己與詠騰的關係。 ◆ 在此提到郭台銘董事長→紫瑩會在網站正式開放之前 1.就以存證信函呈報郭台銘董事長。 2.假如這陳述與事實達不到100%吻合 →鴻海可以要求我修改or撤銷在我網站上的相關PO文。 六、游岳隆可能因為收到了鴻海的知會 A.通知我去詠騰設在鴻海的辦公室→他依然是0員工→只有設備。 B.不過他剛剛找了一個個體戶屏東人【陳建亨】 1.游總自稱他的收入無法養活Ben,所以Ben 離開他。 2.游總替陳用假名陳天有(沒註明建亨)印製成詠騰公司名片。 七、紫瑩再次受騙 A.游岳隆&陳建守都一再向我強調:陳在這職場已經20年。 B.並且拿陳的作品給我看→我懷疑是陳自己要經營的傳銷公司未果 1.作品與我的網站型式很不一樣 但是他倆都強調網站建置原理都差不多→要建置我的網站沒問題。 2.紫瑩是外行人→聽他們的解釋→想不到有甚麼不對。 八、陳與我初次見面之前就能在【www.王紫瑩.tw】看到整個網站內容 A.他倆要求我隔天就帶印章&現金來簽新合約。 B.我表達:我已有放棄經營的心態,有意將網站提供為社會大眾論談園地 1.我沒預料到這時有人跟我簽合約。 2.假如再想經營→我對公司經營政策已經改變,網站也需跟著改變 →現在還沒有新的規劃稿。 3.他倆都再次強調:程式可以先做好→以後再PO文。 ●這話聽起來極正確→我整個網站幾乎都只是在PO文。 九、游岳隆一再向我強調:他這次只在完成我的網站,不會賺我任何錢 A.總工程款215.000元,工程內容: 依照現有外觀全面修改PO文→完成網站100%所需功能的全部程式。 B.我依口頭協定拿215.000元x40%=86,000元去簽約。 1.簽約時游總才說另外替我處理購物車250,000元 我表達並不需要購物車→假如需要購物車→還算甚麼新發明。 2.陳天有(陳建亨)聽我這麼回答 就看著游總→要我從215,000元上面加上工程款?10→8→5萬元? 3.我很生氣→心想轉頭離開→游總才竭盡所能安撫我簽下新合約。 C.簽約總金額215,000元 1.游總自稱另外找人替陳修改PO文→陳負責程式設計就好。 2.陳卻把程式設計及PO文一起攬下來賺。 D.我判斷陳不善於PO文,我就說: 1.陳只需替我修改首頁,並且PO好【聖母&禪佛的神蹟】 以及他認為設計程式之前必須先PO好的東西→或許是表格甚麼的。 2.我現在就是在dreamwaver環境下,直接編寫文章。 所以紫瑩乾脆將紫家族網站PO文全面翻新→全面翻新。 3.我整個網站幾乎全部給人看的說明、規則&文章 a.游總找不到人來po文,就重複向我強調:不po文也可以設計程式。 b.但是我認為詳讀文章才可以了解網站需要怎樣的程式 所以我將新規劃稿words檔全部寄給游陳兩人。 c.萬一有程式設計不出來的規則,請他倆提出來讓我修改。 d.我判斷游從來不看我的words檔。 只有陳曾經提及商家能否接受這樣的加盟規則。 4.我在電腦補習班上五堂dreamwaver課程 a.陳建亨自稱花五個多小時才PO出來的【聖母&禪佛的神蹟】 我在幾分鐘內就完成重新PO文。 b.更奇怪的,我一分鐘內可以處理好幾個連結→陳竟然連那種 【連結按鈕】都沒設出來→我網站處處都是網頁間的連結。 E.當我進入補習班→買了新電腦&建置網站所需軟體 1.我才剛上過五堂powerpoint→我就打開我的網站查看。 2.我發現網站被置入許許多多亂七八糟的東西來干擾 當我開始上dreamwaver,老師瞄一眼就說她看不懂我的網站。 F.我採用【程式碼】&【設計】兩選項交互比對→試著整頓網站 1.當我大約完成90%程式碼整頓工作 我才想到游總曾經帶著他的同學【蕭○傑】,把我的網站原始檔寄入 我的e-mail信箱,我當時小小notebook,無法安裝建置網站的軟體, 所以無法開啟網站來查看。 2.我比對蕭○傑&游岳隆寄給我的兩個網站程式碼→可以證明游總寄給 陳的原始檔已被搞亂→顯見游總跟我簽約後,沒放任何心在我網站。 3.被搞亂的程式碼,我這個對網站建置剛從0開始的人有辦法理出條理 而陳建守自稱20年經驗,卻理不出來,真有足夠經驗嗎? 十、西元2012年08月03日簽約→明定同年10月10日網站全面開放使用 A.超過交單日很久,完全沒做出任何程式,游&陳悶不吭聲像沒這回事。 1.我多次催促,游才通知我去談判。 2.我給三個條件讓他倆挑選→其中一個條件就是延期交單。 3.他倆就是選擇簽立退款合約→約定在四個月內分三期還清86,000元。 我將合約書附上罰則:假如沒還款,分期罰每日300元。 4.從第一期他倆就都沒還款。 B.游岳隆沒完成交單任務,我沒要求退款65,000元 陳可能因此以為有游承擔→這次也可以不需退款,是嗎? 1.合約簽名時→陳一直強調找游總就好,一直逃避簽名。 我抓住他簽名,他才簽個假名【陳天有】→就想快快離去。 2.他明明不讓我跟,我卻硬跟著他,跟到他我同時進電梯。 3.很奇怪,一進電梯就有一位女士喊他【陳建守】 a.這一喊→讓我恍然大悟→他叫陳建守不是陳天有。 b.陳緊張得無法跟那女士好好打招呼 反而跟我解釋那女士好久沒見面,忘記他的名字。 3.一出電梯我就說【聖母在保護我】,並纏住他再在我這份合約書簽個 真姓名,他要拒絕,還想騙說陳天有才是真姓名,又以沒筆為理由就 要快快離開,我拿出原子筆,大聲(讓大家聽)要求他簽上真姓名。 C.不還錢,我追討→陳竟然來信推責:沒做好po文所以他無法設計程式。 1.陳沒能力po文,當初就不該把游總原本要安排別人的po文攬下來。 2.陳急於簽約→急於將86,000元入口袋→原先要求100,000元入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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