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紫瑩這戶公寓基本資訊介紹 |
被屋後財團空地摧毀成無法居住 |
一、基本資料 A.桃園縣中壢市環西路二段248號三樓。 B.座落:中壢區三座屋段舊社小段0120-0011地號。 C.我把娘家媽媽給我的嫁妝→台南縣土地&房子賣掉 賣得金額全交給外子→外子拿其中大部分金錢→作一次付清屋款。 二、這戶公寓對我家的功能 A.自己不居住時→可以出租收取房租→增加一點收入。 B.外子從美國學成歸國 被中科院聘為工程師→在龍潭中科院本部上班→可以居住。 C.我三個小孩在北部念大學&研究所→假日可以在這公寓父女團聚 尤其老么念元智大學電機系→可以住在這公寓→不需租房子。 D.我本人教英語文補習很忙→但是偶而還是可以抽空去這公寓一家團聚。 三、朱立倫&吳志揚→讓我懷疑財團是民選公僕的衣食父母 A.西元2014-03-10下午親自到鄭文燦市長接待室→但願新官新氣象。 B.表達我王紫瑩每繳一次稅款→恨怒之氣就增加幾分→十幾年不停地累積 請求重新了解我房子被摧毀情事。 C.順便提供:要查前朝弊案就找 曾勇夫前部長。 |
附註 A.這戶公寓所有鄰居第一手男屋主→幾乎都是像外子一般 1.幾乎都是高學歷、溫文儒雅→與人為善。 2.被打脫牙寧可和血吞也不願跟人計較→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 B.我房子被毀→外子認為跟財團計較→只是螳螂擋戰車 他有中科院宿舍→家人也有公公海軍宿舍可住←日子能過就好。 C.同棟鄰居們聰明→看情形不對→及早將房子賣掉 一手賤賣給一手→一手接一手賤賣→當年看起來像是悽涼貧民窟。 D.我因為房子是嫁妝→捨不得賣→又遠在高雄→難以跟財團周旋 加上朱立倫政府袒護財團→紫瑩有苦→表達也沒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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