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紫瑩曾計畫吊死在法務部前面樹上 |
我為何把唯一經濟來源→補習班丟棄 當年就是計畫抗爭到精力金錢都用盡→才自絕生命 | 一、最早在桃園地方法院、地檢署&桃園朱立倫政府抗爭 A.他們起先一味打壓我 1.例如騙我將汽車停在公務車格→然後叫我進入陳情 陳情回頭→汽車已經被拖吊進入拖吊場。 2.又例如:縣政府人員安排我暫停一個位置→叫我在那邊等候 a.我沒下車→桃縣府卻叫警察來叫我下車←然後拍照開我罰單。 b.而且同時另有兩部車與我排成一排→警察卻只開我罰單。 B.我判斷他們是共犯結構體 假如他們肯認錯→不就是承認自己作惡嗎?所以會把我打壓到底。 C.有個警督察拍我的車&人 1.聖母好似在告訴紫瑩:那警督察是司法黃牛→在蒐集相片給殺手。 2.所以我在桃縣府隔壁的派出所&左營派出所報案。 二、警察帶我進去總統府→來的人是老頭黃參事 A.黃以他無法解決我的問題為由→叫我離開總統府 在總統府內→我當著十幾個人前面斥責黃參事: 假如總統府有三個像黃參事你這樣的人→馬英九就倒了! B.我給總統府&行政院寄過多封陳情信→盡是官式敷衍的回函。 C.我進入行政院求見當時的行政院副院長朱立倫→朱仍然不肯見我。 三、我跑遍可以跑的地方→三四百頁陳情書給了我應該給的大官員 A.除了桃園地院&檢察署、吳志揚&朱立倫→還跑過: 國民黨當時的秘書金溥聰、桃園縣警局、警政署、司法院、最高法院 檢察署、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、監察院、立法院、高雄地院檢察署、 、、、、、。 B.也去特偵組&法務部偵查單位→要求暗中調查公僕與財團的真正關係 |
我對法務部做出劇烈的抗爭 |
一、我多次闖入法務部→最後法務部給我真實的暫停車位
不像桃園地院&檢察署、桃縣府對我耍詐耍陰險。 二、我一次又一次的抗爭→越來越劇烈→或許驚動法務部之外的相關單位 A.有一次我又去到法務部→一群人來到我我陳情的櫃台 陪我同行的保安警察告訴我→他們都是大官,很多不是法務部的人。 B.我強烈要求:起訴我的檢察官、財團相關人員與我一起測謊。 C.我要求偵查單位→暗中偵查公僕與財團的真實關係。 三、我也在法務部前面馬路懸掛抗議布條 A.為何法務部無能為我主持公道→不能還我清白。 B.原計畫到大陸世博會焚身→把中英文抗議書放在現場→向世人控訴 1.結果被入獄日期卡住→原本計畫入獄一天→另39天改成罰款。 2.入獄作業荒唐→刺激我要進入監獄一探究竟→確確實實40天冤獄。 |
到大陸世博會焚身計畫落空 |
一、我修訂計畫:找個假日夜深人靜→吊死在法務部正門的樹上。 二、意外事件發生了 A.連勝文被槍擊→惡魔雇請馬面把惡魔王推上天堂。 B.聖母好似在指示紫瑩:抗爭動作可以暫停→就讓上帝制裁惡魔王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