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-07-24初稿 2015-07-28補述&潤飾 |
酬以現有室內80多坪的房子 |
這只是拋磚引玉→連勝文應該會有可觀的謝禮 |
一、有人要殺害我王紫瑩→我e-mail給警政署陳國恩署長 A.陳國恩毫無回應 1.我推測:被幕後指使者使力壓下來→陳國恩看不到。 2.也可能類似馬英九&王卓鈞→刻意扭曲事實→縱放幕後指使者。 B.或許我需要親自跑一趟→假如我見不到陳國恩本人→就不回家。 二、總統&警政署長縱放→我王紫瑩試著投入資產來擒兇 A.假如有人→例如徵信社您擒到幕後指使者→這戶房子就是您的 1.能在105-07-31之前拿到:足以讓這幕後指使者入獄的證據。 2.指使者包括這政治大明星、跟著大明星吃香喝辣的爪牙。 B.這戶房子可能出售→假如出售→會留下出售證據→就酬以實售金額。 三、不用多問→請原諒! A.要害我殺我的人需要多問→探取我底細 我無法判別是敵是友→只好一律拒絕回答。 B.也無法簽約→一共31家徵信社→如何簽約?不確定哪一家有這個能耐。 C.保留好e-mail就對了 1.我已e-mail給您們→e-mail可以作為我王紫瑩承諾的證據 假如因轉傳我的e-mail才知道也沒關係→關鍵是誰擒到那政治明星。 2.我不敢食言→眼前我一時還能聯絡上的大哥各個重信諾 假如我食言→都沒有任何大哥可以原諒我→您們更不可能放過我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