智財局引領我搭上亞東智財權事務所這艘賊船在專利權被摧毀後→我才知道亞東林進福 沒有替人申請專利的執照→只有申請商標的執照 |
一、我打電話到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A.請教如何申請專利權→答覆電話的男士態度極佳 1.給我行政院設在高雄市的南區辦事處的電話、住址、樓層。 2.並告訴我哪天就有專人被安排去那裏負責指導。 B.我與南區辦事處聯絡上→依照官員指示的時間提早進到那辦公室。 二、南區辦事處安排的指導專人是:亞東智財權事務所林進福先生 A.20多分鐘指導交談→我才知道申請專利需要專業→這個錢省不下來。 B.我請求林進福代我申請→辦公室官員也聽到→卻看著我被林進福領走 林進福用轎車帶我去他的事務所→經過微微討價還價→就簽訂合約了。 C.隔天我就去繳足了費用→先申請台灣&中國大陸。 D.中國大陸的申請被中國大陸那邊的代辦單位打回來 理由是:眼睛看得到的有形物體→中國大陸才會接受。 E.並這樣計畫 1.接近一年後才申請美國專利。 2.等拿到台灣專利後 再以這個基礎申請另一項更深奧的專利→申請11~25個國家專利。 三、實際申請日期 A.在2011-01-28申請台灣專利→2011-11-29申請美國專利。 B.大陸的申請費用沒退給我→轉作美國專利申請費用。 |
●● 我整個申請專利的工作→就此被亞東林進福給摧毀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