智財局開著牛車→說要送我上太空! |
還假扮甚麼慈善的送子娘娘呢! |
一、我不懂的事→全權委託專業 A.亞東智財權事務所於100-01-28替我遞上台灣專利申請書。 B.也委託會計師代為申請公司行號 100-05-03拿到王紫瑩家族有限公司執照。 C.亞東又在100-11-29替我遞上美國申請書。 D.遞入中國大陸的申請書→被大陸那邊的代理機構退件。 二、我原本以為申請台灣專利只需一年時間 A.所以領到公司執照的隔天就與數位科技公司簽約 開始設計→製作公司網站→把公司簡稱紫家族→公司網站簡稱瑩網。 B.沒想到:向水池投石→歷經三年才看到水漣漪。 C.這時就有幾個Broker主動找上我→甚至派員到家與我商談→他們大約說: 1.亞東沒該執照→公告文沒亞東→所以他們以為我是自己申請。 2.從亞東的申請文看不出我要申請的重點→他們可以替我補述。 3.假如我自己補述→時間會被擱置很久 a.其中一個broker離職員工告訴我: 你不花錢讓Broker替您走後門→會被長久擱置。 b.我心想:有可能嗎? 公僕只知捧鐵飯碗→不懂得時間擱久了→新發明就變老舊嗎? 三、智財局要判我死刑→需要凌遲我嗎? A.我親自撰寫→於2014-02-10寄出【申復文】 2015-04-10寄出【申請再審查】同時繳交NT$7,000元申請面審。 B.從100-01-28~104-04-10→已歷經四年多→再接下去就是五年。 C.這麼長時間的等待與煎熬→我恨死專利局官員→恨死了王美花! 四、王美花別再偽裝甚麼慈善的送子娘娘了! A.等到我停經之後→才告訴我:你沒兒子,送給妳一個兒子。 1.我從精力還充沛→被折磨到現在體精力大大衰退→耐力也不足了。 2.夠交情夠力量→能分工合作幫我的一小群朋友→都在我這年齡上下 a.他們離開了他們原有夠份量的職位→甚至退休了 能幫我的一切力量都不再了。 b.這麼長歲月→他們原本熱誠的心都涼了→我也已經失去堅持的意志。 B.這時候又假扮送子娘娘→才讓我繳交7,000元申請面審。 五、我原本不想繳交那7,000元 A.我繳交那7,000元→就是要去追查: 1.有Broker使力的申請案→到底花多少時間?! 2.智財局到底多缺員→假如真缺員→為何不能申請增補員工? 3.增設第二個、第三、、、、、個黃炳勳有多難?!增聘審委有多難? B.王美花這樣處理小市民視如生命的事 憑甚麼領取人民納稅錢→憑甚麼讓納稅人養妳到老死?憑甚麼? 憑甚麼! 憑甚麼! 憑甚麼! 憑甚麼! 憑甚麼! 憑甚麼! 憑甚麼! C.就讓全國納稅人好好看看:王美花智財局長如何吃納稅人給的飯菜。 |